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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務會議實施要點

台灣首府大學飯店管理學系系務會議實施要點

100年01月18日9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

103年06月18日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

103年08月21日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104年05月21日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一、  依據:

本實施要點係依據台灣首府大學飯店管理學系(以下簡稱「本系」)組織章程第三條訂定之。

二、  宗旨:

系務會議研訂本系整體發展之方針與規劃,配合學校相關規定,確立本系教學、經費運用與學生事務之決議,以提升本系教學與研究品質;並能符合現代社會變遷,培養適能適才之優秀畢業生。

三、  性質與位階:

本會議為本系最高決策會議,負責本系各項事務之決策與推行。

四、  會議委員資格與結構:

會議成員為本系所有專任教師及校內支援教師,總人數至少五人;必要時得請相關人員列席與會。

五、  任務:

本委員會綜整本系相關事務之規劃,其任務如下:
(一)系事務之發展。

(二)經費之籌劃、預算、運用與審核。
(三)本系各委員會之決議事項討論與確認。
(四)系內特殊事務之處理。

六、  會議召開:
           (一)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兩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           (二)本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(含)以上出席始得開會,決議以應出席委員人數三分之二(含)以上同意為通過。
           (三)本委員會一切決議,本系教職員生應配合執行。必要時得報請校方核備。

七、  實施與修改:

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,送院核備後施行,修改時亦同。